日前,宁波余姚某文具制造企业生产出口到德国的一批指尖陀螺因外包装标识不清,整批被国外客户退运进行返工整理。
经检验检疫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退货原因为当地海关发现产品外包装上无“MADE IN CHINA”标识,难以辨别产品原产国,进口商无法清关,影响正常的销售使用,于是全数退运,给贸易双方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国外海关对货物包装上原产地标识的查验逐渐严格,欧美等发达国家也已制定相当细致的规定,以纺织品为例,欧盟于2012年5月8日实施的(EU)NO.1007/2011法规规定,纺织产品的标签须正确标注原产国,一件纺织品的纺纱、织造、整理或者缝制几个制造过程中至少有两个环节在欧盟生产,才被视为是原产于欧盟国家的纺织品;如从第三国进口的产品,应强制规定附有原产标签。
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也规定,所有出口到美国的消费品都需要有溯源标签,除了标注“MADE IN CHINA”,还需要标注具体的产地和批号。自2016年8月起,美国对没有标识原产地标签的产品实行退回、扣押等多种措施。欧盟、中东、南美、韩国等也都有类似的要求,而且有些国家还要求货物的外包装和内包装都要有表明产地的标识。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