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非食品类危险产品快速预警系统-安全门系统发布的通报信息显示,2024年5月,该系统对2批来自中国的童车类产品发出了通报,通报内容如下:
1.通报号:A12/01463/24,被通报产品:婴儿学步车(见图1),风险类型:受伤。通报显示:该婴儿学步车没有适当的保护装置防止从楼梯上跌落,因此在正常使用的过程中可能会从楼梯上跌落,导致儿童受伤。该产品不符合通用产品安全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欧盟标准EN1273的要求,被通报产品遭欧盟撤市处罚。
2.通报号:通报号:A12/01425/24,被通报产品:儿童平衡车(见图2),风险类型:受伤。通报显示,该儿童平衡车的刹车系统失灵,可能会导致儿童受伤。被通报产品不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也不符合欧盟玩具标准EN 71-1的要求,被通报产品遭欧盟撤市处罚。
童车类产品的安全性越来越被各国所重视,越来越多的国家把此类产品的安全列为强制性标准。上述2起通报均是因为产品存在缺陷可能会导致儿童在使用过程中受伤,说明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并没有严格按照产品的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在此,提醒相关童车类产品出口生产企业,要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意识,严格按照进口国标准生产,要加强产品符合标准的一致性核查,一旦产品的结构发生变化,应及时提交相关的认证检测机构做差异性确认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口。